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精选44篇)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事故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120xx年,曾在闽东某电站看到:一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清扫,他把自己已签了名的工作票送到运行值班员手中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开6.3KV母线廊道网门,从口袋里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就连人一起被打倒,幸运的是他人并没受伤、设备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安规》的行为先不说,就他用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说明他至少明白“我要安全”,但“不会安全”,怎能用220V验电笔去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务必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
(1)明知故犯,明知不贴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
(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能够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超多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到达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务必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构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潜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同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状况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理解,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2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公司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 ……此处隐藏50127个字……了这样一个低级的错误,下水道翻了。提高思想认识,即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坚定树立“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思想,把“三不危害”放在工作中,将“要我安全”改为“要我安全”,使安全深深扎根于人心,在平时工作中提高警惕,多注意观察工人的精神状态,找出不利因素,及时调整。
此外,加强学习规章制度和商业知识,努力提高商业技能,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安全条令”、“两票三制”是保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的法宝,要做到管理者和员工自觉自觉学习和掌握。商业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的工作就会像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不能走路,不可避免地会撞到墙上而跌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方便,避免盲人触摸大象,我们必须不断地学会适应变化得更快的知识需求。
二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互相合作,互相照顾,互相帮助,为大家工作,安全检查。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43“千般照顾,不如自护”。家长和幼儿园教师、阿姨不仅仅有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职责,同时要及时检查幼儿园的设备、设施,更重要的是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安全指导、教育,提高幼儿保护自我的本事,帮忙幼儿树立必须的安全意识。
一、让幼儿了解一些生活常识,学习和巩固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其实我们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可是经过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变消极躲避为进取预防,就能够使各种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如热水、药品是幼儿日常经常接触的物品。花花绿绿的药品会让幼儿误认为是糖豆而吃进肚里。杯里的热水也会因为幼儿不会确定而造成烫伤。那么如何提高幼儿对事件的预见性呢首先要了解一些生活的常识。我们经过谈话,组织幼儿专门的讨论,倒一杯热水、拿来一些药品,请幼儿讨论一下,从而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在讨论中幼儿纷纷发表意见。毛毛说:“杯里冒着热气,必须十分烫,不能立刻喝。”新程说:“用手摸摸杯的外面,如果烫手就不能喝。”孝铟说:“喝水的时候,也应当先吹一吹,先小口小口的喝,就不会烫着了。”当我拿来花花绿绿的药品时,开始幼儿真的以为是巧克力豆呢,纷纷问我:“真的是巧克力吗真的能吃吗”之后我和小木偶一齐进行情境表演,小木偶将药粒喝下,不一会开始肚子疼,幼儿立刻意识到药是不能随便吃的,生病了应当去医院。在幼儿园应请教师、阿姨帮忙吃药,在家应请爸爸妈妈帮忙。明白了生活中的一些小常识,那么就应提高幼儿分析、确定的本事,为幼儿准备一些画有安全与危险
事物的小图片,如插座、火、药、热水、食品、玩具等,请幼儿自我来区分哪些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险的,提高幼儿确定事物的本事。从而提高幼儿对事情的预见性,预防杯具的发生。
二、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幼儿构成自我的意识
我们幼儿园的环境也是关注幼儿的健康和安全的。我们应与幼儿共同创设相应的物质环境,对幼儿进行直观、形象而又综合的教育。一次,我发现幼儿常常在室内乱跑,发生相撞的事情,于是与班上教师商量,决定在室内布置一些安全标记,提醒幼儿注意。但幼儿不了解安全标记。我们就从认识安全标记入手。在晚上的认识活动上学习各种标记。在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在班内的电视机及电门上张贴了禁止触摸的标记;在窗台张贴了禁止攀爬的'标记;在楼道张贴了下滑危险的标记,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
三、经过直觉体验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本事
我们幼儿园里各种器械、各种玩具都有,孩子们能够自由地奔跑,进行游戏,能够说是欢乐天堂。但有时玩起来就什么都忘了,往往会对幼儿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这种自身痛苦的记忆是最深刻的。所以如果看到别的小朋友摔伤磕破时,就能把自我的痛苦记忆类推到别人身上,这种体验会有助于幼儿理解自我保护的意义。以后在活动时,幼儿就自然引起了注意,减少对自我身体的伤害。
四、经过生活中遇到的事情,让幼儿学习和巩固自我保护的技能
大班幼儿好奇心增强,好动,随心所欲的特点,并且不知深浅,不明是非,常常趁教师阿姨不注意玩一些危险物品,做一些危险的事或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玩。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就限制幼儿的活动。虽然他们年龄再幼儿园里不算太小,但他们与需要不断的获取经验,在生活中去不断的探索和反思。在与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之后从而获得相应的信息、感受。我们要在一日活动中,仔细观察幼儿的一举一动,利用各种教育活动,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本事和意识。一次,政政在关门时手被夹了一下,孩子们看到政政受伤后痛苦的表情后都纷纷说:“以后可不能关门了。”幼儿明白不再关门、玩门了,可能以后幼儿由于玩门受伤的机率就会很小了,但这不是安全教育的目的。会抑制幼儿的探索精神。如果以后幼儿一开门、关门就会想到会夹手,事事需要成人帮忙。这样,受保护越多就越容易出差错,幼儿会越来越丧失自我保护的本事。以后如果遇到突发事件,他们就会束手无策。于是,我请政政讲讲怎样夹了手,帮忙幼儿分析怎样才能不夹手。并教幼儿学习儿歌“开关门”。让幼儿明白一手扶门框(墙)、一手扶门把儿是正确的方法。并让幼儿亲自实践,掌握开关门的技能。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重要的是不仅仅应当让幼儿明白哪里有危险,更应当让他们学习如何征服危险,在征服危险的过程中怎样保护自我。
经过一段时间的安全教育,我们发此刻活动中大人的提醒在逐渐减少,孩子之间的提醒在增加,幼儿学会了进取地防御。同时,我们也感到,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真正使幼儿构成自律,从而获得身心的和谐发展。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篇44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海恩法则”在各国的安全生产领域流传很久,它指出,每一齐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这一法则的精髓,强调的是对事故发生前隐患的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直接考量的是人的自身素质和职责心。
每年的七、八月份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张兴凯委员曾对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17日的20819起死亡事故数据按月作了统计分析,结果显示,按照事故起数计算,一年中,8月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最多,到达2036起;其次是7月份为1913起。
前不久,在云南迪庆隧道坍塌、宜兴市竹海公园滑道失控等多起安全事故中,暴雨等外界气候因素不容忽视。
“七、八月份是我国暴雨、雷电、台风、冰雹、短时大风等多发期,这些自然灾害的影响会给设备设施带来事故隐患,并且炎热多雨的气候下,人们的情绪容易急躁,工作注意力下降,人本身的事故风险增大。”张兴凯说,在这样的情景下,更应注重监督和对人安全意识的管理,否则,如果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受气候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发生事故几率会更大。
王宏伟在帮本刊记者分析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时一再强调,切忌因技术因素而忽略了管理。社会的发展需要技术、管理和人文因素的有效结合。任何制度和监管,都需要经过人的`职责心才能实现。他表示,管理上的漏洞,是制造杯具的根源。很多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重技术,轻管理,其实事故预防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对人的管理,推动人文素质的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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